2006/12/21
【第二說法軌理分四: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今初】02011
【第二說法軌理分四: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 今初】02011
第二說法軌理分四:這是如何講聽二種殊勝相應法(也就是甲三)的第二科科文標題,請參考本文第十五頁第七行。宗大師在本論中,將說法軌理分成四節來闡述。
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第一節開示說法(者)有哪些殊勝利益。
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第二節開示要對法起大尊敬,對大師隨念功德起大敬重。
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第三節開示說法者所安立的意樂是什麼,以及說法前的準備工作。
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第四節開示要注意說法的對象,什麼情況下才應該講,什麼情況下不應該講。
我對這段科文的理解──
結束聽聞軌理之闡釋後,宗大師將以四部分為行者開示說法軌理,詳如上述。
一、思惟說法所有勝利:第一節開示說法(者)有哪些殊勝利益。
二、發起承事大師及法:第二節開示要對法起大尊敬,對大師隨念功德起大敬重。
三、以何意樂加行而說:第三節開示說法者所安立的意樂是什麼,以及說法前的準備工作。
四、於何等境應說不說所有差別:第四節開示要注意說法的對象,什麼情況下才應該講,什麼情況下不應該講。
我對這段科文的理解──
結束聽聞軌理之闡釋後,宗大師將以四部分為行者開示說法軌理,詳如上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