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02初版
2013/05/12修訂
論之本文──p.01511
《本生論》亦云:「若由聞法發信意,成妙歡喜獲堅住,啟發智慧無愚痴,用自肉買亦應理。
消文紀錄──
《本生論》:根據英文版廣論注釋n.72. Jātaka-mālā (Jm): 31.31-34ab,梵語जातक माला(Jātaka-mālā)即《三十四本生論》,造者聖勇菩薩आर्यशूर (Āryaśūra)。31.31-34ab義為本論所引偈頌為第三十一品第三十一偈到第三十四偈之前二句。《本生論》是一部佛本生故事集,全書分成三十四個故事,其中有十一個為動物故事,以讚頌釋迦牟尼成佛前修菩薩行的功德為主。第三十一品之品名為३१ सुतसोमजातकम् (31. Sutasomajātakam),我試著把它譯作〈月王子本生品第三十一〉。請參考消文(2007/05/24) 之諸篇回應。
亦云:也(這樣)說。宗大師引用〈聽聞集〉闡述聞法勝利之後,接著再引用《本生論》再藉由另一論典闡述聞法勝利,以強化修行者的信心。
若由聞法發信意:如果經由聽聞佛法可以令(佛子於自相續中)生起清淨信心。若,為假設語氣,其條件為由聞法發信意、成妙歡喜獲堅住、啟發智慧無愚痴,結論則是用自肉買亦應理。發,生起。信意,正信之意念。所謂信為能入,佛子常存正信之意念,則無量法門皆可從此而入。
成妙歡喜獲堅住:變為無比歡喜,時時法喜充滿,而對法得到堅固的安住。成,變為。妙,梵語मञ्जु(mañju),【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術語)不可思議之義,絕待之義,無比之義也。」,事實上,亦即本論一開始的〈歸敬頌〉頌詞中之「曼殊」。妙歡喜,無比歡喜或高興。獲堅住,得到堅固的安住。這是指對法而言。
啟發智慧無愚痴:智慧獲得啟發,因此沒有愚痴,於是滅無明斷煩惱。消文者注:本論所採用的「癡」字為異體字,其正體字為「痴」。
用自肉買亦應理:(如果能獲得以上成就的話)即使用自己身上的肉(甚至性命)去買也是合理的。
我對這段本文的理解──
宗大師再引《本生論》來論述聞法勝利。短短的這一段,就可以嗅到幾種殊勝利益:生起信心、充滿法喜、於法堅住、以及啟發智慧。至於滅無明斷煩惱則是最終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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