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06初版
2013/04/26修訂
論之本文──p.01310
此一切中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編為行持次第引導,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
p.01311
消文紀錄──
此一切中:在這所有的修行方法當中。到這裡主要是談修行,所以我認為此一切是指一切(經論)道之樞要。
諸應捨修者即作捨修:所有應該修止的時候,就要修止。捨修與舉修乃禪修之兩種方式,英文稱 stabilizing meditation(專注式─止)和 analytical meditation(分析式─觀),捨修的捨並非捨棄的意思,前已說此一切中是指一切經論道之樞要中,既是樞要豈有棄捨之理耶。(消文者注:關於 stabilizing and analytical meditation 可參考網頁 MEDITATION 中之說明。)
諸應舉修者即以擇慧而正思擇:所有應該修觀的,就透過分析的智慧去正確的思惟觀察。本文中的兩個擇字, 第一個是「分析、區別」的意思,這符合前面英文所稱的 analytical (meditation),第二個是「觀察挑選」的意思,就是通常所說的選擇。仔細思考我們進行選擇的過程時,當知即是在所有可選擇的項目中,先經過觀察,然後利用自己有限的知識智慧進行分析比較,最後才作成決擇。思擇,思惟簡擇。【《瑜伽師地論》卷十三〈本地分中聞所成地第十之一〉】:「云何思擇。謂一行。順前句。順後句。四句。無事句。(注:以下諸法廣分別略)」
編為行持次第引導:(選定之後)就要納入持續修行和護持佛法的引導方法中。編為,蒐集整理成。行持次第,參考 消文(2006/01/18)。引導,【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云:「 (術語)導人使入於佛道也。」
故一切聖言皆現為教授:參考 消文(2006/08/13),宗大師再次做成結論。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在所有經論的修行方法精要當中,大致可分為捨修與舉修兩種,捨修即是修止,舉修則是修觀。應該修止的時候就要修止,應該修觀的時候,就要透過分析的智慧做正確的思惟觀察,乃至於決擇。修行方法選定之後,就要納入持續修行和護持佛法的引導方法中。所以,佛陀所說的一切,都是修行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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