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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3日 星期日

消文(2006/09/03)_P013L07 豈可聞思決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餘。

2006/09/03初版
2013/04/26修訂
論之本文──p.01307
豈可聞思決擇此事,若修行時修行所餘。
p.01307
消文紀錄──
豈可聞思決擇此事:怎麼可以聽聞與思惟的時候選擇這件事。豈可,怎麼可以。聞思,聽聞(佛法)思惟(義理)。聞思與修合稱三慧,是故經論中常名聞思修或聞思修慧。決擇,如前所釋,見消文(2006/05/30)此事,這件事。在本文中僅指聞思時所決擇的目標,並非明確指示一件事,以別於下文之所餘。
若修行時修行所餘:如果要修行的時候,卻是修行別件事。餘,其他的,其餘的。所餘,此事以外的。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宗大師以跑馬示地為例,告誡我們聞思修是一貫的修行軌則,不可以聞思此事,修行所餘。
消文者補充:聞慧、思慧與修慧合稱三慧。依《成實論》云:「聞慧者,由於聽聞而生智慧也。謂從經論中聞,或從善知識處聞,以因聞故,能生無漏聖慧也。思慧者,由於思惟而生智慧也。謂若能思惟經論中及善知識處所聞法義,皆能生無漏聖慧也。修慧者,由於修習而生智慧也。謂既已聞法思惟義趣,即當隨順修習,因此修習,能生無漏聖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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