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5初版
2013/04/26修訂
論之本文──p.01409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
p.01409
消文紀錄──
極大惡行自行消滅者:非常重大的惡業行為自然消滅。惡行,《瑜伽師地論》卷八十九云:「復次,一切不善身業,名為惡行。如說身業,語業、意業當知亦爾。由此惡業,數現行故;於諸惡趣,或已隨得,或當隨得,或現隨得。是故說彼名為惡行。」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這是這段本文的標題,為科判表中甲二乙四,原來的科文是極大罪行自趣消滅殊勝。宗大師在接下來的各段落中,將開示各種謗法惡行,修行者透過修習本論,能了知諸謗法惡行,進而知所遮除,惡行當然可自趣消滅矣。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