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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30日 星期四

消文(2006/11/30)_P019L05 此復行持,須先了知,知則須聞,

2006/11/30
此復行持,須先了知,知則須聞,聞已了知,所有須要,即是行持。01905
我不曉得為什麼這段本文要採四言格式?我為了容易理解,將標點符號調整如下,若有謬誤,敬請不吝指正:
此復,行持須先了知,知則須聞。聞已,了知所有須要,即是行持。
此復:此外,還有。
行持須先了知:行持必須先明白(行持的內涵)。
知則須聞:要明白(行持的內涵)就必須(多)聽聞(善知識的教導)。
聞已:聽聞之後(才能)。
了知所有須要:明白所有必須(行持的內涵)。
即是行持:這就是行持。
我對這段本文的理解──
宗大師在前一段開示殷重時,最後告誡我們要如實行持,大師或許考慮到我們不知道如何行持。所以,再針對行持開示。他說,還有,要能夠如實行持,必須先明白它的內涵,要知道行持的內涵,就必須多多聽聞善知識的教導。聽聞之後,才能明白所有必須行持的內涵,這整個過程就是行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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