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20初版
2013/04/26修訂
論之本文──p.01206
若起是解,諸大經論是講說法,其中無有可修要旨,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起大敬重而作障礙。
p.01208
消文紀錄──
若起是解:如果產生這種理解(指以下的想法)。若,如果。起,動詞,發動,產生。是,指示形容詞,這,這種。解,動詞,曉悟、明白。
諸大經論是講說法:所有廣泛而博大的經論都是傳講道理的。諸大經論,即一般所說的大經大論,同前諸廣大經論,請參考消文(2006/08/18)。講說,講授,傳講。法,請參考消文(2006/01/18)。
其中無有可修要旨:在那裡面沒有可供修行的主要旨趣。其中,請參考消文(2006/02/27)。在這段本文中指的是在諸大經論當中。無有,沒有。可修,可(供)修行的。要旨,【丁福保《佛學大辭典》】云:「(雜語)主要之旨趣也。禪源都序上曰:『禪門要旨,無是無非。』」
別有開示修行心要正義教授:另有別的釋論(專門)開示最精要的修行法義。別有,另有別的,還有其他的。開示,請參考消文(2006/02/09)。修行,請參考消文(2006/03/09)。心要,博大精深的法義,如【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匯》】云:「最精要的法義。」正義,【教育部《國語辭典》】云:「舊時指對經史典籍的注釋。」教授,請參考消文(2005/12/26)。消文者注,若依《國語辭典》,正義教授似可作「釋論」解。
遂於正法執有別別講修二法:於是就對佛法誤以為分成傳講道理的和指導修行的兩大類。遂,請參考消文(2006/05/25)。於,請參考消文(2006/02/09)。正法,請參考消文(2006/01/23)。執,【教育部《國語辭典》】:「動詞,持守,掌握。」轉義對某事理之認知,而且往往是錯誤的認知,故「執有」通常作「持有」解,然此處作「誤以為有」的涵意。【丁福保《佛學大辭典》】:「(術語)固執事物而不離之妄情也。」梵語अभिनिवेश(abhiniveśa),【《佛光大辭典》】:「指由虛妄分別之心,對事物或事理固執不捨。」。別別,另外的類別,各各別別。第一個別字當形容詞,作另外的解,例如別人,別家;第二個別字是名詞,作種類解,例如性別,派別。講修二法,講道理的和講修行的兩類法。
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應該知道這樣的誤解將對清淨無垢染的顯密經典和正確解釋經典的論典。
起大敬重而作障礙:生起最大的恭敬而產生障礙。這句子從文字順序來看,似乎前後矛盾,怎麼會「起大敬重」而「作障礙」呢?反覆思惟之後,我認為是標點符號產生的障礙。若與前句合併調整成:應知是於無垢經續無垢釋論起大敬重而作障礙,那麼,整句一氣呵成,就不致於難理解了。正確的意思便成了應該知道這樣的誤解,會障礙對清淨無垢染的顯密經典和正確解釋經典的論典生起最大恭敬。
我對這段本文之理解──
如果產生以下這種理解,認為所有大經大論都是講道理的,當中並沒有可供修行的主要旨趣,另外有別的釋論專門開示最精要的修行法義,於是就誤以為佛法分成兩大類:傳講道理的和指導修行的。千萬要知道,這樣的誤解將造成對清淨無垢染的顯密經典和解釋經典的論典生起最大恭敬心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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